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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集中展示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今年9月20日《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根据中央、省通知精神,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研究,并经市领导批准,现将我市《关于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推荐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工作顺利完成,推动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以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市总工会
共青团宁波市委 宁波市妇联
200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