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办要求,为配合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结合我市开展的“我身边的文明之星”评选活动,从5月开始,在全市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活动,请各县(市)区文明办严格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安排要求,组织开展推荐活动。市里确定宁波晚报作为协办媒体,开设专栏作好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工作;同时东方文明在线开设专题页面,请各县(市)区将推荐材料通过来信或拨打推荐热线87777777进行推荐,并将材料发送至tvxuq@cnnb.com.cn邮箱。
附:1.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工作安排。
2.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的活动方案。
宁波市文明办
2008年5月4日
附件1.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工作安排
为配合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经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领导同志批准,中央文明办秘书组组织中国文明网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活动。活动旨在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社会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为切实提高活动效果,请各地文明办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一、主要工作
1、组织发动:协调当地文明委成员单位,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网上推荐、投票和评议活动。
2、协调媒体:⑴组织当地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⑵在省会城市及各地市确定一家报纸作为当地具体协办媒体,开设“身边好人”专栏,负责从群众推荐的本地人选中,选取部分事迹突出者进行核实和采访报道,并经当地文明办同意后,将这些人的事迹发送中国文明网,作为中国文明网“好人榜”每月候选人,进行集中展示和投票。
3、颁发奖品:本次活动设推荐奖、参与奖和组织奖,相关奖品、奖金及证书由中国文明网提供,请各地文明办及具体协办媒体,根据中国文明网提供的名单,协助为本地获奖者颁发。
二、时间安排
1、4月15日前,各地文明办确定当地参加宣传报道工作的媒体名单,并提交各自宣传报道方案。
2、4月下旬开始,各地媒体通过发布消息、开设专栏、刊登广告、开展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活动展开宣传。
3、4月下旬起,各地文明办协调当地文明委成员单位,发动当地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推荐、评议和后期投票活动。
4、5月上旬开始,各地省会城市及各地市具体协办报纸开始对群众推荐出的人物事迹进行核实与采访报道。
5、6月初开始,候选人在中国文明网上按月集中展示,并接受网民投票,得票靠前人选列入中国文明网“好人榜”进行宣传。
6、12月下旬,根据实际情况,举行年度总结表彰活动,颁发年度性推荐奖、参与奖和组织奖。
三、工作要求
各地文明办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做好组织工作,努力把活动办成推动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的有效平台,成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良好载体。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2008年4月1日
附件2.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的活动方案
为配合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经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领导同志批准,中央文明办秘书组组织中国文明网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配合今年各地道德模范选树工作,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网民,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并通过网络对这些好人好事进行广泛宣传,推动在网民中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形式
1、推荐展示:请各地群众将身边好人好事推荐到中国文明网,进行集中展示。
2、网上评议:发动广大网民通过跟帖、投票等形式,对推荐的好人好事进行评议,进一步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氛围。
3、上榜宣传:对每月得票排在前100名的人,经当地文明办或有关方面核实后,录入中国文明网“好人榜”专栏进行宣传。
三、组织实施
活动由中央文明办秘书组负责组织协调,中国文明网具体实施,各地文明办协助推荐、审核等工作,有关媒体适时宣传。
四、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完成活动专题制作及筹备工作。
2、4月下旬,启动推荐、评议和宣传工作。
3、12月底,对活动进行总结。
五、宣传推广
1、中国文明网开设活动专题,对推荐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进行集中宣传。
2、各地党报、都市报开辟专栏,对推荐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各地电视台、电台配合宣传。
六、鼓励措施
为调动更多群众参与,建议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1、设立推荐奖。对经核实和网上投票入选中国文明网“好人榜”专栏进行宣传的先进人物,其推荐人颁给价值100元纪念品。
2、设立参与奖。在积极参与评议、投票等活动的网民中,选取100名表现突出者,各颁给价值100元的纪念品。
3、设立组织奖。在积极协助此次活动的地方文明办和有关单位中,评出5个组织奖,各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