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网站网址)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要求,各申报复查的城市需上报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网站网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网站网址)申报表(见附一)”中对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的类别、数量要求,对建成区范围内相关的实地考察地点(单位)作一次深入排摸,掌握相关情况(建成区范围以规划部门提供的“宁波市建成区范围图”为准,请各区、市直有关单位向宁波市文明办城市处领取)。
2、请各区、市直有关单位将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网站网址等填写入“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网站网址)基本情况表(见附二,可在东方文明在线网站[网址:www.dfwm.gov.cn]下载)”,并根据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情况等,按“好”、“一般”、“较差”三类,依次分类填写。
3、填写后的“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网站网址)基本情况表”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5月30日前送交宁波市文明办城市处(联系电话:87182335)。同时,将“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网站网址)基本情况表”的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bcd0086@163.com)。
附件一: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网站网址)申报表
附件二:实地考察地点(单位、网站网址)基本情况表